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2.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学制内,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
3.身体健康,具有承担“三助一辅”工作所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4.需征得导师同意。
5.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受聘于一个岗位。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助管、助教
1.招聘人数:助管3人、助教1人
2.岗位职责:
(1)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助管(1人):
协助中心负责人进行事务管理等工作。
(2)学院党建工作助管(1人):
参与我院党政材料整理等辅助工作。
(3)学院微信公众号运维(1人):
协助相关老师处理公众号等相关工作。
(4)助教(1人):
参与我院郑玉玲导师教学及科研辅助管理工作。
3.招聘要求: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助理工作。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9日24:00
2.报名方式:
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59007629@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 面试
面试对象:全体报名人员
面试时间:10月22日16:00
面试地点:9号楼210
面试流程:自我介绍及回答问题两个部分,时间为10分钟,招聘工作小组现场打分,满分100分。
根据面试表现,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5.审核备案
拟录用人选经过闽南文化研究院“三助一辅”招聘工作小组讨论后,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公示、备案。在正式上岗前,未取得导师同意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6.公布结果:
助管、助教由我院公示选聘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备案。
五、津贴标准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以学校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基准。固定岗位津贴为21元/小时,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个月不超过35个小时。
六、岗位管理与考核
1.聘期为一年。
2.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生岗位津贴。
3.助管、助教由闽南文化研究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方可发放岗位津贴。
4.对不能胜任岗位或聘期内违反国家法规、学校纪律的研究生,学院立即解除聘约,停止发放“三助一辅”津贴或取消该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资格半年以上。
七、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闽南文化研究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老师
联系电话:18405057015
电子邮箱:359007629@qq.com
闽南文化研究院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附件2:2026-2027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任人选汇总表
附件3: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