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等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闽南师大〔2020〕97号),为促进高校科研助理队伍建设、推动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就业工作,闽南文化研究院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应聘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且为2026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科研助理(1名)
2.相关专业要求:因工作需要,须具备初步学术科研能力,与闽南文化研究密切相关的专业优先录用;
3.岗位要求:
(1)202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2)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行政办公、现代信息处理和公文写作能力,能快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责任心强、沟通力佳、工作耐心细致,善于观察、总结,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具有主动服务意识;
(4)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沟通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耐心和亲和力,性格健康开朗;
(5)能保障充足的上班时间,有时因工作需要,能承担临时加班任务。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应聘材料会初审,通过初审者将电话通知面试。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8日。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面向202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汇总表》(见附件2),将上述两表和身份证(双面拍照)、学历证、学位证、其他获奖证书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1563267038@qq.com,202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应在入职前提供。
3.资格审查:面试当日提交《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面向202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签字纸质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试
面试分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专业能力考核环节。考核小组由研究院党政负责人、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等5人组成,记分方法为评委分值相加后求平均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拟聘任体检人选公布后,本人应在5天内完成体检工作。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研究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院务会通过,上报学校委托学校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硕士研究生税前基本工资≥3500元,本科生税前基本工资≥3000元,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统一按照规定支付和办理。其他事宜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
邮编:363000 电话:13695903665
联系人:林老师
十、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自理。
4.学校和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7563。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