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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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南师范大学“诗展”奖学金、招商银行“金葵花”奖学金评选办法》(闽南师大〔2025〕18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指标分配方案,我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评选条件组织开展了2025年“诗展”奖学金、招商银行“金葵花”奖学金评定工作。经研究生评审工作小组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审,院务会集体审定,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一、![]()
拟推荐人选
“诗展”奖学金:2024级硕士研究生 张薇
二、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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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当面等方式向研究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人:尤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7362
办公地点:闽南文化研究院9号楼214办公室
特此公示。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