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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研究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25-09-20 17:17:17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闽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备注

0501Z1

闽南民俗文化与民间文艺

2


0501Z2

闽南文化与家族社会

2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我院各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

(二)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人须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

(三)在入学报到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其他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

(二)复试时间

2025年9月23日—10月20日,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地点及方式

复试根据推免生申请者的具体情况,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资格审核以及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核:我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复试提交材料: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推免生复试时须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4.本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高校推荐部门公章);

5.获奖证书、其他科研成果、作品等材料。

四、复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等于各位面试教师评分之和除以面试教师数(即取平均分)。

(三)专业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阅读、翻译和说水平,占复试总成绩的15%。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现场复试将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参考书目参照初试统考参考书目

五、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二)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

(一)推荐学校和我校要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录取工作一律无效。对未按相关政策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参与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我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未获得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3.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接收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4.其他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者。

(四)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6-2597362,359007629@qq.com

学院监督电话:0596-2598591。

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9号楼214



闽南文化研究院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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