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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23-07-01 19:46:2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两岸语言文化交流实践与理论研究,闽南师范大学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发布课题指南,我们希望申请者有深厚的两岸语言文化研究学术背景和短视频制作经验,以便能够在两岸语言文字差异与融合等相关领域展开有益的研究与传播,并通过我们的合作创造出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课题指南

题目:两岸差异词短视频制作样带(可根据内容自拟题目)

要求以台湾社会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语言风格等展现8-10两岸差异词及其背后的文化差异,目标群体是两岸青年,尤其是台湾青年。台湾导演应有相关的制片经验、大陆生活经验及相关的学术背景知识,能够在台湾完成所有制作;台湾演员需能够流利使用两岸通行的普通话(台湾“国语”)和闽南话。

二、资助经费

该项目资助经费4万元,含脚本写作、演员、导演、策划、拍摄、后期制作等费用,经费不足部分由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三、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为8-10分钟的视频及视频脚本。

四、申报事项

1.提交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开放课题任务书(见附件1),同时提交拍摄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1)所选定的导演,制片人、摄影师和剪辑师等制作团队成员资料简介及相关经验介绍,包括之前完成过哪些类似的视频制作项目,以及所获奖项或获得的荣誉等。(2)制作方案,包括创意构思、拍摄计划、剪辑以及成品制作等细节说明。(3)预算报价明细。

2.本次开放课题基金项目执行期:自立项之日起,60天内完成,包括前期脚本写作、策划、取材、拍摄以及后期剪辑等综合工作。

3.闽南师范大学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4.课题经批准后,征得课题负责人同意,由研究中心指派若干本研究中心的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五、开放课题验收与管理

1.项目结束后,向研究中心报送《开放课题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2)、视频脚本、短视频作品等相关资料。

2.本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的项目成果,应以研究中心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版权归研究中心所有。本研究中心的标注名称如下:闽南师范大学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福建 漳州,363000

3.项目负责人在出版物扉页或视频中注明“本研究得到XX年度闽南师范大学两岸语言文化交流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资助”,未标注此信息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项评审。

六、申报时间

请于202377日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3份邮寄至:福建省漳州市县前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马睿哲, 邮编:363000;手机:1835962816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310682476@qq.com,邮件主题为“2023年开放课题任务书书”,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开放课题任务书 (2023年版)

附件2:开放课题结项总结报告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文化研究院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97563  传真:0596-2527692 E-mail:mnwhyjy@m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