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 号)文件和学校《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闽南师大〔2021〕55 号)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经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成立由单位负责人、博士点负责人和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复试小组;由书记或副书记、分党委纪检书记、纪检委员组成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按研究方向成立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7名(不含港澳台),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闽南文献与海疆文化3人、闽台家族社会与文化1人、闽南民间信仰2人、闽南方言文化1人。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大陆考生采取线下方式;港澳台考生采取网络远程线上方式。复试采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时间大陆考生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港澳台考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远程设备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双机位”方式(腾讯会议双机位模式设置及流程见附件2)。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各研究方向1:2的比例进行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三个方面。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学术水平的考查
学科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分值为100分。内容为两部分:一是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二是专业综合能力考核(8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现场面对面口语交流;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
①自我陈述(10分)。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②专家小组提问(70分)。现场抽题并作答,审核专家再围绕考生的专业基础、学习能力和科研素养等提出问题,并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评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诚信表现等方面。以面对面问答为主,不计分值。政治思想考核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格检查
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清单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原件邮寄至闽南文化研究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人员及考生不得携带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进入考场,各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
(四)复试时间
专业方向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候场地点 |
备注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4月27日上午9:00 |
综合楼中区109 |
综南102 |
港澳台考生远程腾讯会议线上进行 |
闽南方言文化 |
4月27日下午15:00 |
综合楼中区109 |
综南102 |
|
闽台家族社会与文化和闽南民间信仰 |
4月28日上午8:30 |
综合楼中区109 |
综南102 |
|
闽南文献与海疆文化 |
4月28日下午14:30 |
综合楼中区109 |
综南103 |
港澳台考生远程腾讯会议线上进行 |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见闽南文化研究院复试通知。
四、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二)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均指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书》。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凡拟录取考生均须服从导师分配,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疫情防控工作
1.复试考务人员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自行按时测量并报告体温,如有体温异常者,须报告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及时调整考务人员。
2.大陆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参加复试。港澳台考生凭港澳台通行证、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场所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做好复试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纪委和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的共同监督下进行,考生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疑问,可拨打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0596-2591404;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0596-2527801;闽南文化研究院:0596-2597362。
2.未尽事宜,按《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闽南师大〔2021〕55 号)的通知规定执行。
3.本细则由闽南文化研究院负责解释。
4.请大家往来途中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附件:
1.体检项目清单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doc
2.腾讯会议双机位模式设置及流程.doc
3.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