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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20-05-02 17:43:30   
 

 

为抓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及我校研究生处《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且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3、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今年拟招生的导师都参加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要求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第一志愿考生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可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3、按照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是否相同、初试成绩、调剂生本科专业背景、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等依次优先挑选调剂生。

(三)对复试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5、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具体参照学科专业调入要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按照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是否相同、初试成绩、调剂生本科专业背景、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等依次优先挑选调剂生。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并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需将审核材料扫描文件压缩包于5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359007629@qq.com),提交材料如下(缺一不可,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持大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5、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当地居委会审核盖章);

6、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单位证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交一份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性的《个人保证书》,若因材料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相关的责任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要求、内容和流程

1、复试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本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导师担任;

(3)参加复试的教师独立评分,全程录音、录像,并填写每个考生的成绩和考生成绩汇总表。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在复试的同时由复试监督小组与考生交流,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2)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听说能力:英语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能力。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A、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C、人文素养;

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基础专业课,参考书目以招生简章公布为准。疫情防控期间,加试科目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疫情防控结束后,加试科目采用线下面试形式进行。加试课程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算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流程:

学院公示复试名单→资格审查(材料缺一不可)→复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六)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

考生在复试通过且公示拟录取后,二周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一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务室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闽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七)复试程序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安全、公平、科学进行,秉持“一平台、三随机”原则,强化考前、考中管理,细化复试流程。具体复试流程如下:

1、复试前,考生须自备一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手机须支持学信网APP,并在复试前登陆网站测试软件是否正常使用。在复试期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正式复试开始前,请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2、考生登录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人脸验证(详细操作步骤参照《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版)》)。学院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对比,对学生通过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面试审核材料严格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以“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为原则。考生正式进入复试环节后随机确定复试次序,并从建立的“复试试题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复试。

4、参加复试评委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独立评分。

(八) 复试其他要求

1、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复试场所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复试平台,如使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如使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3、复试过程中,使用“双机位”防作弊等防范措施,锁定视频画面要全屏显示,考生不得缩小屏幕查看其他的内容。

若出现以下情况,可面试延期,选择其他时间进行面试。

(1)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

(2)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复试的,该次复试取消。重新复试时需要重新选择另一题库进行完整复试。

若出现以下情况,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1)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

4、复试前,考务人员手机须交至统一保管处。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并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评委独立评分,并填写每个考生的成绩和考生成绩汇总表。

5、如因面试系统故障、网络故障或其他通讯故障造成复试中断,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备用方案。

(九)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0年517日上午9:00

调剂复试时间:以系统发出的通知为准(5月20日至6月底)

复试地点:综合楼中区109

三、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97563,联系人:黄老师。

(二)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我院指定专人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联系人:刘老师、尤老师,联系方式:0596-2598591、18405057015。地点:闽南文化研究院9号楼214室,邮箱:359007629@qq.com。考生如对复试过程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3天内进行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四、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所有成绩取整)。

(二)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调剂生源中分次复试,并以当次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按当次成绩依次递补。

(三)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四)入学后三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1、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2、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指定地址。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档案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收件人:尤熹;联系电话:18405057015

六、复试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学院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做好考务人员和考生防控工作,保证复试场所卫生。

(一)复试考务人员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自行按时测量并报告体温,如有体温异常者,须报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及时调整考务人员。复试过程中,考务人员须全程戴口罩,不近距离交流。

(二)考生应提前向研究生秘书报告健康状况,并做好自身防疫工作。

(三)复试场所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做好复试场所的消毒工作。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

2020年429

附件1: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pdf

附件2:复试相关提交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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