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及邮箱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要求,加强学位论文全过程管理,闽南文化研究院设立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及邮箱。若有发现相关行为,请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应参照《闽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暂行规定》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596-2597362
举报邮箱:mnwhyjy@mnnu.edu.cn
闽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暂行规定
http://yjsc.mnnu.edu.cn/info/1023/1161.htm
闽南文化研究院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