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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1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14-04-16 12:01:55   
 

為做好2014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品質和保證新生入學品質,根據教育部及學校下達的相關檔精神,特制定如下復試方案細則:

一、復試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維護考生利益。

2.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原則,確保生源品質。

二、復試組織管理

從學科方向導師組成員抽選3-5名導師,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復試工作小組認真研究復試方式、大綱和方法,並加強參與復試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三、復試相關工作

1. 資格審查:

提供以下材料: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須提交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正本)或同等學歷文憑副本,帶備證件正本以供查驗(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身份證件原件、影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兩張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2寸照片

地點:閩南文化研究院9號樓214辦公室

2.復試方式:

採用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是對考生的外語水準,專業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等進行測試。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得少於20分鐘。

3.復試內容

英語口語測試:

自我介紹、問題提問

專業知識考察:

按研究方向,設置題目,由考生抽答兩道題目。

4. 復試評分細則:

英語權重20%,綜合素質權重20%、專業素質權重60%

復試總分由英語、綜合素質、專業素質三項成績權重相加。

5. 復試相關說明

復試成績為百分制,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權重相加。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入學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6.時間、地點:

時間:2014420日下午2:30

閩南文化研究院9號樓212辦公室(“閩台家族社會與文化”方向)

四、錄取工作

通過嚴格把關,以資格審查合格、復試合格,入學考試總成績為依據,擇優錄取。

閩南師範大學

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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