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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24-03-29 18:24:37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4〕3号)《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闽南师大〔2024〕36号)《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闽南师大〔2024〕37号等文件要求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研究院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按专业成立两个复试小组,分别为:闽南民俗文化与民间文艺专业组和闽南文化与家族社会专业组。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应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三)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成立由研究院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等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对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采用现场巡查或查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二、复试对象

(一)一志愿考生

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领域)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均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即: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领域),严格按招生计划数的120%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二)调剂考生

第一志愿复试并拟录取之后,调剂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条件,“调剂余额数”的差额比例按200%,并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学习方式

闽南民俗文化与民间文艺

0501Z1

4

全日制

闽南文化与家族社会

0501Z2

5

全日制

四、资格审查

复试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手写签名)。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2.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

4.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表》

6.《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自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自考成绩单或准考证(须在当年入学之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调剂复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按照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但均只允许顺向调剂。

7.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剂复试批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不超过36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调剂考生与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具体调剂程序如下:

1.我院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调剂余额

2.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我院根据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我院要求参加复试。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6.我院对拟录取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六、复试方式、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地点: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我院官网)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部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取各考官成绩均分。专业、综合素质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与考生现场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5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0%+外语测试×15%;

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程序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安全、公平、科学地进行,我院强化考前、考中管理,细化复试流程。具体复试流程如下:

(一)复试前,学院在官网公布复试名单,考生在指定时间提交材料。学院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

(二)在巡视督查小组成员监督下,考生随机抽取复试次序。

(三)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后,由研究生秘书核验考生身份,考生进入候考室等待复试。

(四)复试开始后,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进行复试。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五)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要求

(一)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及无线通信工具、具有录放功能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即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二)同一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三)复试流程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四)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并文字记录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

九、录取办法与复查确认

(一)根据各专业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采取分数优先办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三)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按复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之内我院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与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联系电话:刘老师0596—2598591;或学校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0596—2591404;学校研招办0596-2527801。

十二、违规违纪处理

(一)复试考试全程考生不录音、不录像,不将复试的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以任何形式将与复试相关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如有违反,按泄题和作弊处理。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参与复试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考生档案调取、接收的签订

(一)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9号楼214办公室,收件人:老师,联系电话:0596-2597362

)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闽南文化研究院

2024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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