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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院标(LOGO)征集启事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23-10-25 18:07:50   
 

为进一步打造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品牌形象,不断提升闽南文化研究院的影响力,现面向全校师生及校友公开征集闽南文化研究院(以下简称闽南院)院标LOGO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1130

二、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应紧扣闽南文化研究院以闽南文化为纽带“在增进两岸文化认同、服务两岸文化交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建院宗旨。既有鲜明的闽南院特点,又能体现学校、区域等文化特色者尤佳。

2.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寓意贴切,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易于识别记忆,利于宣传推广。

3.院标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样,也可提供多组配色方案。

4.附有不超过400字的设计说明文档,阐述设计理念、思路与寓意等,并在文档中注明参赛者姓名、学院、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5.仅接受电脑作图投稿,作图软件不限。

6.作品须为原创,且投稿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过。作品及任何用于作品创作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

三、投稿方式

1.投稿邮箱:mnwhyjy@mnnu.edu.cn

2.附件要求

投稿内容压缩包需包括:作品源文件(aipsdcdr等格式)+作品效果图(A4幅面,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设计说明(word文档),压缩包根据投稿类型以“院标+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3.投稿说明:征集时间截止后,所有已提交的应征作品均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四、评选与奖励

1.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闽南院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出如下奖项:

入围奖:闽南院将从应征作品中选出最多5件作为入围作品。

最终采纳奖: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采纳奖1名。

本次评选出的最终采纳奖将作为闽南院的院标在今后闽南院的各类品牌宣传中使用。

2.评选标准

1)艺术性:构图饱满,色彩和谐,造型美观,风格统一;

2)主题性:充分贴合闽南院形象设计要求;

3)创意新:富有想象力和独创性,设计思路清晰、表达立意完整;

4)传播性:作品易于识别、记忆、传播,有利于闽南院的形象宣传和品牌推广。

3.奖励标准

入围奖:每个入围作品奖金200+获奖证书。

最终采纳奖:奖金800+获奖证书。

4.著作权说明

所有获奖作品在领奖前需签署《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院标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获奖作品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发布权、传播权等)归闽南院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地方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闽南院对采纳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等活动,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五、特别声明

1. 闽南院拥有决定院标的最终权利。本次应征作品如未能达到预期要求,则入围奖、采纳奖可空缺,闽南院保留再次征集的权利。

2.投稿人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追回获奖所得。所有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征集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闽南院所有。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

              20231025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文化研究院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97563  传真:0596-2527692 E-mail:mnwhyjy@m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