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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一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第二轮建设信息一览表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19-06-12 15:22:14   
 

福建省第一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第二轮建设信息一览表


一、基本信息

基地名称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中心
(主任必须由本单位人员担任;基地成员与学术委员会成员重复率不能超过30% 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职称    
首席专家 邓文金 196301 闽南师大闽南文化研究院 教授    
   肖庆伟 196407 闽南师大校部   教授    
常务副主任 邓文金 196301 闽南师大闽南文化研究院 教授    
副主任 徐纪阳 197909 闽南师大文学院 教授    
基地秘书 杨伟忠 198703 闽南师大闽南文化研究院 讲师    
成员 郑礼炬 197202 闽南师大文学院 教授    
成员 王照年 197110 闽南师大文学院 教授    
成员 胡明贵 196509 闽南师大文学院 教授    
成员 陈良武 196712 闽南师大文学院 教授    
成员 吴晓芳 196707 闽南师大闽南文化研究院 教授    
成员 吴文文 197612 闽南师大闽南文化研究院 副教授    
成员 林颂育 198202 闽南师大文学院 副教授    
成员 郑  镛 195908 闽南师大学报编辑部 教授    
成员 张晓松 196005 闽南师大研究生处 教授    
成员 郑玉玲 196712 闽南师大艺术学院 教授    
成员 王建红 197311 闽南师大历史地理学院 教授    
成员 安拴虎 196206 闽南师大闽南文化研究院 教授    
成员 刘  云 197011 闽南师大闽南文化研究院 副教授    
学术委员会成员7-9人;依托单位成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基地主任不得兼任 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职称    
   陈支平 195211 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 教授    
副主任 刘  云 197011 闽南师大闽南文化研究院 副教授    
成员 林国平 195608 福建师大社会历史学院 教授    
成员 林  枫 197210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教授    
成员 林志强 196404 福建师大文学院 教授    
成员 王建红 197311 闽南师大历史地理学院 教授    
成员 王日根 196404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教授    
成员 涂秀虹 196906 福建师大文学院 教授    
成员 陈良武 196712 闽南师大文学院 教授    
研究方向 3-5个) 方向一 闽南文献与海疆文化研究 负责人 陈良武 核心成员

肖庆伟 陈煜斓

陈良武 郑礼炬

胡明贵 王照年

杨艳华 徐纪阳

向忆秋 张小琴

方向二 闽南方言文化研究 负责人 吴晓芳 核心成员

吴晓芳 吴文文

颂育 马睿哲

张 为  施榆生

方向三 闽南民间信仰研究 负责人 钟建华 核心成员

郑 镛  张晓松

郑玉玲 马海燕

钟建华 罗臻辉

方向四 闽台家族社会与侨乡文化研究 负责人 刘  云 核心成员

邓文金 王建红

安拴虎 刘  云

苏惠苹 郑  榕

李毅婷 邓振军

覃寿伟 王亦铮

方向五   负责人   核心成员  

  

二、基地主任

姓名 萧庆伟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196407
行政职务 党委副书记 职称 教授 研究专长 中国古代文学 闽南文化
工作单位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电子邮箱 xqw@mnnu.edu.cn
通讯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街36 邮政编码 363000


三、首席专家

姓名

邓文金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196301

行政职务

闽南师范大学社科联副主席

职称

教授

研究

专长

闽台关系  闽南文化

工作单位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

 

 

电子邮箱

Wjdeng1962@163.com

通讯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街36

邮政

编码

363000


四、学术委员会主任

姓名

陈支平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195211

行政职务

国学研究院院长

职称

教授

研究

专长

明清经济史 闽台历史文化

工作单位

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

 

 

电子邮箱

Gxyjy@xmu.edu.cn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

邮政

编码

361005

 

五、学术规划

研究方向的三年学术规划

     

本研究中心自2014年建立以来,在省社科规划办领导的指导下及学校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关心帮助下,注重发挥依托单位的学科优势,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整合校内外科研力量,严格按照福建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认真做好规划,严要求,高标准,在体制机制、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学术文化交流、信息资料、智库建设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基地第一轮建设中获评优秀成绩。根据省社科规划办有关文件精神,本中心启动第二轮建设,现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中长期建设规划、中心现有基础及学术积淀,制定如下三年学术规划:

 

(一)建设目标

未来三年,本中心建设目标是:在现有成果基础上,根据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规划,结合本中心实际,进一步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凝炼方向、培养队伍、扩大交流、强化合作,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更加凸显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办学特色,助力海峡两岸学术文化交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争取到本轮建设结束时,在闽南文化研究领域达到省内领先、居全国前列的水平,在学术界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此基础上,力争把中心建设成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使本中心成为名副其实的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社会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和闽南文化教学、科研重要基地。

 

(二)学科建设

以本中心建设为龙头,以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建设为立足点,进一步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凝练方向,凸显特色,推进闽南民俗文化与民间文艺、闽南文化与家族社会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点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创新地方特色文化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探索两岸高校共同培养闽南文化高级专门人才的新途径、新做法,在特色学科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学校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设和申请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做出贡献。

 

(三)科学研究

闽南文献与海疆文化、闽南方言文化这两个方向要紧密结合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建设,进一步拓展研究领域,凸显特色,其中闽南文献与海疆文化方向要在继续做好闽南文献的生成、传播与流变,闽南文化与地域文学关系,闽南地域文学与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研究的基础上,以“海丝文化”为视角,把东海、南海和整个东南亚各国纳入视野,开拓海外闽南文献、闽南文化与华文文学、闽南文学在东南亚的传播与流变、闽南文学与中外文化交流等研究领域。闽南方言文化方向也要在做好闽台闽南方言源流关系,闽台闽南方言文献,闽台闽南方言文学,闽南方言与闽南文化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中国东南沿海、东南亚各国闽南方言文化、方言文献研究领域,丰富闽南方言文化研究内容。

     闽南民间信仰、闽台家族社会与侨乡文化这两个方向要在配合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同时,兼顾承担为中国历史一级学科硕士点建设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任务。为此,要深化基础研究领域,大力拓展新领域。基础研究领域要注重闽台民间信仰源流关系,闽南民间信仰与地域社会变迁,闽南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以及闽台家族文化与社会变迁,闽台家族文化比较,闽台家族文化与两岸交流,闽台家族文化的当代价值等研究,同时拓展东南亚闽南民间信仰与华人社会,东南亚闽南家族移民与原乡文化适应,闽南文化元素域外传播与样态流变,侨乡文化与东南亚闽南族群互动,侨乡文化与域外闽南人社群身份塑造等研究领域,丰富闽南民间信仰与闽台家族社会研究内容,为学校中国语言文学和中国历史学科建设提供人才和高质量的学术成果等支撑。

   今后三年,上述四个方向计划发表C刊论文30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出版学术著作16部,获得省部级社科成果奖4至6项。

 

(四)人才培养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要通过科学研究、协同创新,培养与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要重视以博士为主体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在职称晋升、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科研经费分配等方面给予支持,采取更有力措施为一批青年教师成为各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创造条件。要逐步优化学术队伍的年龄结构,保证40岁以下的研究人员均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形成以中青年为主,多学科结合,有能力和水平承担教育部、国家社科规划项目的学术队伍。今后三年,四个方向计划培养和引进博士人才10名,晋升副教授8名,晋升教授6名。

 

(五)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是了解信息,加强合作,促进科学研究的有效方法。本中心要坚持和发扬以往注重学术交流,广结学界朋友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拓展学术交流渠道,探寻学术交流的新途径、新方法。要根据科学研究成果和学科建设前瞻性的要求,每年举办一次主旨明确的国际性或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要加强闽南文化论坛的建设,通过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术文化团体的合作,每年主办或参与主办闽南文化论坛,该论坛的主题可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形势发展变化而加以调整,通过几年建设,使该论坛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地处闽南的“五缘”优势,大力加强与台湾相关高校和学术文化团体的学术交流,要在原有合作基础上,再选择台湾若干所大学学科相近的院系作为长期合作单位,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上相互学习借鉴,共同进步。

要继续办好《闽台文化研究》杂志,扩大其影响,使之在两岸学术文化交流中发挥更大作用。今后三年,要在办刊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办刊的宗旨和理念,坚持高端和学术性原则,提高办刊质量和学术影响力。要加大投入力度,建设若干特色栏目,发挥特色栏目在推进闽南文化研究及对台交流中的积极作用。要充分利用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有利条件,创新更加有效的组稿方式,扩大宣传力度,在请进来、走出去方面多下功夫,将情至礼至贯穿编辑活动的每个环节,尤其是组稿环节,在巩固现有作者队伍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新人,培养忠诚的年轻作者。通过多方努力,把本刊建设成为闽台文化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力争成为CSSCI来源期刊,为促进两岸学术文化交流做出更大贡献。

今后三年,中心计划主办50场高水平的学术讲座。

 

(六)决策服务

 强化基地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和地方经济文化建设。首先,要继续加强与全国台联的合作,共建海峡两岸闽南文化研习交流基地,推动两岸民众的文化交流。加强与国台办交流局的合作,共建全国台办系统闽南文化专项培训基地,通过人员培训,推动对台工作的深入开展。其次,要积极、及时地将中心的科研成果推向社会,使社会大众了解闽南文化及其在对台交流和海丝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再次,要主动走出校门,与社科联等有关机构合作,向社会各界开设闽南文化专题讲座,使社会各界感受闽南文化的独特魅力,发扬闽南文化开拓进取精神,增强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第四,基地研究人员要带领硕、博士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实践,让闽南文化进社区、下基层,形成高校研究机构与社会各界良性互动机制,为地方文化建设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第五,要利用基地人才智力优势,开展相关现实课题的调研活动,在决策咨询、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今后三年,至少有6至8篇研究报告被地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或有关领导批示。

 

 

 

 

 

 

 

 

 

 

六、年度选题

选题情况

2018—2019年度选题

1、东西文化视野中的郑成功形象

2、黄道周与晚明清初学术谱系及其对闽南文化与文学的影响——基于黄道周交游的考察

3、文化交往视域下的闽南侨批研究

4、闽南郭氏家族文化与天一信局兴衰

5、闽南文化原素域外传播、固守与样态流变研究

6、侨乡文化与东南亚闽南族群互动历史研究

7、弘一大师与闽南文化研究

8、闽南戏曲与民间信仰研究

9、闽南戏曲与地域文化研究

10、歌仔戏戏俗与地域文化研究

11、明清闽南方言文献词汇语法专题研究

 

2019—2020年度选题

1、林语堂研究史

2、近代以来闽台文学交流史研究

3、侨乡文化与域外闽南人社群身份塑造研究

4、东南亚闽南家族移民与原乡文化在地适应研究

5、中华传统“大历史”与海外闽南人在地“小历史”的书写互构与文化认同

6、闽台妈祖文化信仰与仪式表演研究

7、闽台民俗绕境祭典与民俗艺阵表演研究

8、闽台民间信仰与神将文化研究

9、港澳台三地网民简化字使用情况研究

10、闽南地区闽南话的使用状况和语言态度调查

11、十九世纪厦门方言文白异读系统研究

 

2020—2021年度选题

1、明清时期闽地小说批评与传播

2、清代台湾章甫《半崧集》整理研究

3、闽南传统艺术与区域文化特质研究

4、海丝文化视域下的闽台传统艺术研究

5、闽南涉台族谱研究

6、清代闽台家族经济研究

7、明清闽南家族与地方社会研究

8、闽南民俗舞蹈的文化生态与传承保护研究

9、台湾与东南亚原住民的民俗艺术比较研究

10、闽台当代文化转型与传统舞蹈形态的嬗变

11、闽南方言文化读本编写

 

 

七、学术委员会章程

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和《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2018年5月)中有关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学术委员会职责。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闽南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闽南师范大学章程》《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闽南文化研究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是由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研究中心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

第三条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审议等工作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服务于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特色教育的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委员组成

第四条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由5-7人组成(总人数为奇数),学术委员会委员(包括正副主任)中依托单位学者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第五条  闽南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由全体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其票数必须超过一半),由依托单位负责聘任,研究中心主任不能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设秘书1名,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侯选人由研究中心主任会议推荐,经学校科研处审定,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因退休、离职、长期(一年及以上)不参加委员会工作和活动,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缺额而需进行增补时,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提议,并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议,提交学校科研处审核,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每届委员更换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第九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委员一般应由具有正高职称的国内同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委员专业背景须涵盖闽南文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且身体健康。

(二)系统了解闽南文化的发展前沿,准确把握闽南文化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内涵和发展方向。

(三)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客观公正。

(四)关心研究中心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决策的热情和决策能力。

第十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科研处审核,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 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二) 退休或调离;

(三) 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 连续三次非正当理由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修改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

(二)负责审议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

(三)负责遴选、推荐研究中心年度重大项目的选题等;

(四)负责参与研究中心各类成果的评审鉴定工作;

(五)负责协调闽南文化相关领域重大学术活动。

 

(六)完成福建省社科联及学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它学术工作;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同意,召开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会议必须在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到会的情况下方能召开。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主持。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第十四条  会议议题或提案经主任审订后,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秘书负责通知,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送达委员。

第十五条  必要时可请相关研究人员到会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会议议决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情况由主持人选择举手表决、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等三种方式进行表决。重要事项需获得与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七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的决议,应根据工作要求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受理来自与决议相关的实名举报、质疑、异议及申诉,经由学术委员会半数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复议。复议后所作的决定不再复议。

第十八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得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向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请假,并经主任同意。

第十九条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审议或评定与委员及其亲属有关的事项时,该委员须回避。

第二十条  凡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会议上确定需要保密的内容,委员必须保密,并执行和维护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的审议或评议结果。

第二十一条  遇有紧急事项需要表决时,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会议审议,提交学校科研处审核,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八、依托单位意见

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表所填内容属实。

 

 

 

 

 

 

 

 

 

                                        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018 年1031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文化研究院 邮编: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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