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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研究中心科学研究条例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14-05-14 11:44:52   
 

一、研究中心科研立项向福建省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开放。

二、申请立项的研究课题共分三类:1.重大项目;2.重点项目;3.一般项目。

三、研究中心组织出版《闽南文化研究中心学术文库》,丛书之编辑委员会由本中心学术委员会成员担任。本丛书接受校内外学者既有未刊成果的出版申请。经审查合格者收入文库予以出版。凡通过本中心学术委员会立项的项目成果须纳入本文库。

四、凡由本中心学术委员会立项的研究项目成果出版,必须是以闽南文化研究中心为第一策划责任单位,其他单位可以作为协作第二或第三责任单位列名。

五、凡申请本中心课题者,须先提交一份课题立项申请书,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查讨论投票通过后,正式执行。

六、研究中心的专职研究人员,包括特聘研究人员,原则上每年需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依据是闽南师范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凡在核心学术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研究人员,研究中心予以适量的奖励。以上科研考核以三年为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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